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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甚麼是個人進修開支?
根據《稅務條例》,個人進修開支是指納稅人為修讀指定機構的訂明教育
課程所付出的有關費用,包括學費及考試費;又或是為取得或維持受僱工
作所需資格,而支付由指定機構舉辦的考試所須的考試費。但納稅人士已
經或可以由僱主、政府或其他人退還的費用則不得扣減。
自修不屬訂明教育課程,因此納稅人為了自修而購買書籍的費用不可以扣
除。
2. 甚麼是訂明教育課程?
訂明教育課程指納稅人為獲得或保持
• 在現職工作或
• 將來投身的其他職業
所需的資格而在指定機構修讀的教育課程。
換言之,修讀的課程必須與納稅人現在或未來的受僱工作有關。
以下是一些可獲稅務寬免的例子-
• 行政人員修讀的管理課程;
• 秘書或文員修讀的商業或電腦課程;
• 技術人員修讀的職業訓練課程;
• 會計師或律師參與的專業進修研討會。
由2004/05課稅年度起,訂明教育課程的範圍已擴大至由職業訓練局、建
造業訓練局和《稅務條例》附表13所指明的主要工商業團體為受規管專業
而認可或審定的培訓或發展課程。在這之前,訂明教育課程只規限於由這
些團體提供的培訓或發展課程。納稅人須就其扣除申請提供有關團體確認
其修讀課程為認可或審定課程的證明。
3. 甚麼是指定機構?
指定機構一般包括-
• 任何在香港或海外的大學、大學學院或工業學院;
• 任何在香港的工業學院、工業訓練中心、職業訓練中心或技能訓練中
心;
• 任何官立學校或根據《教育條例》註冊或獲豁免而無需註冊的其他學
校;
• 任何獲稅務局局長批准的機構;
• 任何提供訓練或發展課程的行業協會、專業協會或業務協會。
4. 我報讀了一個訂明教育課程,除了課程費用或課程所用的物品外,我可否
申請扣除考試費嗎? 個人進修開支包括些什麼?
個人進修開支包括課程費用、考試費和向課程主辦人購買的課程所須物
品,但不包括往返上課地點的交通費用,亦不包括為進修電腦課程而購買
電腦等資本性支出。
5. 我沒有報讀訂明教育課程,但我參加專業團體(例如:香港會計師公會)
為成員主辦的考試,所支付的考試費是否可獲扣除?
如你是為取得或維持現職或在將來會投身的其他職業所需的專業資格而
參加由專業團體所主辦的考試,你可申請扣除所支付的考試費。
6. 我怎樣申請扣除? 在哪個課稅年度申請扣除? 可扣除多少?
申請扣除辦法很簡單。你應在付出費用的有關課稅年度提出申請;你只須
在個別人士報稅表內有關方格上填上你在該課稅年度內實際支付的個人
進修開支款額便可。你無需填寫其他表格。
以下是可獲准扣除的個人進修開支最高款額:
課稅年度 最高限額($)
1999/2000至2000/01 30,000
2001/02至2006/07 40,000
2007/08 60,000
7. 如我付了$20,000學費,而僱主在同年度內退還$8,000,我應申請扣除多
少,是$20,000,還是$12,000?
你應申請扣除的款額的多少,要視乎僱主有否在僱主報稅表內,把退還給
你的$8,000申報為你的入息。
如僱主已在僱主報稅表內,把退還的$8,000課程費用申報為你的入息,你
應在個別人士報稅表內申請扣除你所付出的總數,即$20,000。
但如僱主沒有把退還的$8,000申報為你的入息,則你只可以在個別人士報
稅表內申請扣除$12,000。
8. 參加太極班/烹飪班的費用可否扣除?
不可以扣除 –
• 課程與受僱工作無關(太極教練/廚師除外);而且
• 課程不是由指定機構主辦。
9. 我有意轉為職業司機並參加重型貨車駕駛課程,付出的費用可否扣除?
否。雖然按理重型貨車駕駛課程與職業司機的資格有直接關係,但你所付
出的學費卻不是支付由指定機構所舉辦的教育課程的費用。
至本單張付印時,還沒有駕駛學院向稅務局局長申請成為指定機構,因
此,駕駛課程費用都不可以扣除。日後如有駕駛學院申請並獲稅務局局長
批准成為指定機構,該學院主辦的駕駛課程費用就會符合扣稅條件。
10. 我應否保留有關個人進修開支的證明文件?
你應在支付進修開支時,向收款人索取收據,並保留有關文件和單據。
不過,你在遞交報稅表時無須提供開支的證明文件。你應保留這些證明文
件6年(此期限是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以便在有需要時提交本局查
證。
如日後你不能提交證明文件供本局查證 –
• 該項開支將不獲扣除;或
• 如果有關開支已獲扣除,則評稅主任可撤銷該項扣除,並向你發
出補加評稅通知書。
• 本局會就虛假申索徵收罰款或起訴納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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