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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施用有害物品」難證實 律政司撤控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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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09-7-16 18:26:3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報訊】工作表現欠佳的印傭不忿遭僱主責罵,竟聽信鄉親建議,於家中灼菜「加料」,從衞生巾擠出經血放入鑊中,企圖施降令女僱主服用後善待她,但被僱主撞破。該名印傭早前被控「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名,惟律政司詳細研究案情後,決定撤回控罪,印傭即時獲釋。消息指,撤控原因是控方未能證明經血有害。


僱主會指用錯控罪
涉嫌於本年 4月 14日在將軍澳維景灣畔單位內、向 41歲女僱主莫綺梅施用經血的 26歲被告印傭 Indra Ningsih,昨日獲釋後離開觀塘裁判法院,滿臉笑容,但發現記者鏡頭後,即時以手袋掩面。
據了解,政府化驗所報告顯示,鑊中的可疑物應為經血。不過醫生報告指出,就算食物中含有經血,亦難以證實符合控罪中所指的「殘害性( destructive)」或「有害( noxious)」。控方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撤回控罪。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昨對結果表示詫異及失望,認為是律政司選擇不恰當控罪所致。羅指「如果唔適合,律政司應該改咗條控罪,然後再告吖」,又稱涉案印傭的做法卑劣下流,不能容忍,建議入境處將她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來港工作。


經血未煮熟可染病
律師梁永鏗估計律政司找不到合適的控罪,才會有現時的決定,他又指,早前回應本案時指出,假若控方未能證明經血有害,即使被告有意圖傷害僱主,但由於舉動本身不能構成傷害,控方難以定罪。女西醫關嘉美則指,經血煮熟後或不含病毒及細菌,但萬一未煮熟,食用者有可能感染嚴重疾病。
案件編號: KTCC2194/09
心......好甜

相7....很甜很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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