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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0-10-30 14:18:4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報訊】政府容許發展商將屋苑會所有蓋部份的豁免樓面面積,高達獲批樓面面積 5%。為了用盡所有豁免面積,發展商往往在會所加入各種可有可無,或是極盡奢華的設施,務求將屋苑會所塑造成「宮殿」或「園林」。不過,對於作為消費者的屋苑業主而言,除了被迫買貴樓,長遠要付出巨大的管理及維修費用,填塞會所這個無底深潭。
發展商透過屋苑會所的設施,將屋苑「偽豪宅化」,也是另一種形式的發水樓。發展商發售單位時,已標明屋苑的會所面積將計入單位的建築面積內,興建會所的成本變相由消費者分擔,業主已被迫買貴樓。政府豁免會所面積,卻未有監管發展商如何出售,這個漏洞造就了發展商賺錢機會。

增加業主負擔
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指,無必要的會所設施除了增加業主負擔,也會令屋苑多出額外建築,阻礙空氣流通,受影響的也是屋苑住客和業主。
有意置業人士應清楚細閱屋苑售樓書列出的單位建築面積,睇樓時也可順道量度單位面積,對比非實用面積的比例,可加強保障。準業主也應衡量屋苑會所設施的實用性,是否適合自身居住需要,深思熟慮才作出置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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