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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愛過了,就忘得掉 [打印本頁]

作者: PoohPooh    時間: 2009-5-11 02:32:02     標題: (轉貼)愛過了,就忘得掉

我們有時候會忘記了一些事情,但不知不覺間,忘了的事又會冷不丁地浮現於腦海。
有些人相信,這是選擇性記憶在作怪;另一些人則相信,記憶會像時光那樣流逝於無形。
搜索枯腸也好,抓破頭皮也罷,對於能否記起你想要記起的事情,都是無補於事的。

最經常發生的例子是,忽然有人問你一個極其簡單的日常問題,
或一個你常掛嘴邊的詞語,又或者一條你天天經過的街道的名稱,電光火石之間,
你,噎在那兒,一點兒線索都沒有。事情就這麼輕意地發生了,
你,忘了你不可能忘掉的事情。

儘管我們曾經吿訴自己,此生也不會忘掉某些人、某些事,
然而,腦袋是最會搗蛋的傢伙,忘得掉或忘不掉,不在我們,在它。
一如我曾經努力地要想起從前學過的東西,結果也是徒勞。
而我們在感情上,恐怕也敵不過“忘了”這個毛病,
儘管,我們經常用“刻骨銘心”來形容自己當年的心情。不是不諷刺的。

年輕人的記憶力比較持久,因而受到感情傷害的記憶像鐵鈎一樣,
勾起了無盡的思念與痛苦。
常有人問我一個簡單的愛情是非題:我應該忘掉他 / 她嗎?我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因為我知道,即使今天忘不掉,明天忘不掉,
終有一天,那個他 / 她,就會像與澳門擦肩而過的颱風一樣,登陸在它方。
掀起了一輪狂風暴雨之後,影響力逐漸減弱,一切又平靜如常。
忘掉一段情,沒有應該不應該,它是那麼自然而然地發生。
颱風登陸,我們的感情也登陸,暫時忘不了,只因我們的感情暫時無處登陸,而已。

狠心嗎?薄情嗎?不。情愛這回事,素來都是這樣。
移情別戀,是治癒失戀的良方妙藥。
相別經年的戀人,哪天重遇,多半不能愛火重燃。
因為你已記不起那人,到底如何讓你深深愛戀過。
你可能會記起一些快樂和悲傷的片段,可依然無動於衷。
然而,樂觀地接受腦袋給我們開的玩笑,你會發覺,忘掉了,更好。
不是嗎?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何必牢牢記住一些纏繞半生卻留不住的情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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