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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在日本涉藏大麻被扣32天的關楚耀終於回港並道歉,你認為可以原諒他、給他多一次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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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ngdong
時間:
2009-4-2 15:19:44
標題:
在日本涉藏大麻被扣32天的關楚耀終於回港並道歉,你認為可以原諒他、給他多一次機會嗎?
關楚耀很擔心衛詩
(星島)4月2日 星期四 13:20
在日本東京涉藏大麻而被扣押長達32天的關楚耀 ,自3月28日返港後一直沒有露面,2日終親自就事件道歉,並表示會離開演藝事業一段頗長時間。他希望事件能教育年輕人,個人品行的重要性。他表示,事件的確令到很多人失望及傷心,他為此作出道歉。
關楚耀在記者會上談及衛詩說,我相信我跟大家一樣都是很擔心她的,很想她。希望她可以早日會港跟家人團聚。他並未透露衛詩的近況。
關楚耀最後鞠躬道歉離開,並無回應記者提問。
作者:
菠蘿王子
時間:
2009-4-2 15:40:16
當然吾可以啦~明星係青年學習的榜樣~衰左先出黎講叫d青年吾好吸毒~吾通d青年吸完毒可以同d警察講我好後灰就吾洗坐牢?~ 曬氣~
作者:
keith0815
時間:
2009-4-2 15:43:46
雖然佢係歌手,但,吾可以涉藏大麻
:@
作者:
qqhp520521
時間:
2009-4-2 15:52:01
就吾洗坐牢?~ 曬氣~
作者:
黑色寧靜
時間:
2009-4-2 16:43:24
無意見 = =
呢d野唔係我地話事- -
作者:
後發呀叔~
時間:
2009-4-2 16:58:40
緊係唔可以啦 運毒咁大家野 比佢做清潔工都算優待:eeeee:
作者:
影狐
時間:
2009-4-2 17:31:27
有心改就一定可以!!
作者:
千豬~
時間:
2009-4-2 17:59:39
更係唔可以啦= =
作者:
隱形人
時間:
2009-4-2 18:00:12
可以既...人總會有錯的時候...只要改過就得啦
作者:
kb0720
時間:
2009-4-2 19:14:39
5可以,佢教壞細路,同埋1次錯永遠都係錯,無得原諒!!!!
作者:
~兒兒~
時間:
2009-4-2 20:40:22
我認為可原諒
人誰無過,最緊要是知錯能改(但是要係誠心悔改)
作者:
維維XD
時間:
2009-4-2 22:02:20
無意見
關我咩事=.=?
作者:
sunny257
時間:
2009-4-2 22:07:11
我無意見 -_-
作者:
愉悅鈴鈴=]
時間:
2009-4-2 22:11:48
-33-" 話說佢之前去左吾知 北區滅罪..定吾知咩=.= 禁毒>...?!! 個個活動到.,..
-0-做表演嘉賓0.0 點知依家就搞到咁D野-__- 覺得好無奈~!~~
-口-佢仲想點改-.-
作者:
水瓶花
時間:
2009-4-2 23:27:50
可以...
係人都會犯錯...
只要係真心改過就可以@v@
作者:
傻咪豬
時間:
2009-4-3 01:27:26
可以 肯改過既,點解5俾次機會?除非佢一錯再錯,咁就乜都無野講啦
作者:
雨雨xd=]
時間:
2009-4-3 12:17:08
如果佢係真心改過@@
係可以原諒既-3-
作者:
乂幻風乂
時間:
2009-4-3 17:12:56
當然唔可以喇..佢做為青少年的偶像歌手都吸毒..
如果有人青少年有樣學樣..咁埋好大件事...
唉...真係令人好失望囉~
作者:
快樂天使
時間:
2009-4-3 20:49:26
可以AR ^^
作者:
231456
時間:
2009-4-3 21:50:34
原帖由
菠蘿王子
於 2009-4-2 15:40 發表
當然吾可以啦~明星係青年學習的榜樣~衰左先出黎講叫d青年吾好吸毒~吾通d青年吸完毒可以同d警察講我好後灰就吾洗坐牢?~ 曬氣~
人都會有錯 佢唔係人呀 大佬佢係日本扣留唔係坐牢 咩
假如你有錯個個都次你錦你點做人 去死算
作者:
yimyunken
時間:
2009-4-5 13:13:52
當然可以啦
:em800_113:
作者:
stardragon
時間:
2009-4-5 14:35:23
我無所謂,反正不關我事。
作者:
stephy21
時間:
2009-4-5 17:59:06
個個明星做錯事 道歉就可以了解 我地呢d平民百姓算d咩???
作者:
奪命小可愛
時間:
2009-4-5 19:38:12
標題:
....
衛斯害死關楚耀了....不過關楚耀公開道歉的方式與當年陳冠希退出娛樂圈的方式過於相似....比人感覺好似系拷貝陳冠希的~~~
作者:
丁蟹
時間:
2009-4-6 10:56:02
錯就係錯,現階段係冇可能原諒,睇佢日後做化啦!!
無可能岩岩做錯就話原諒佢,人人做錯野都話我會改,要大家原諒,咁仲成世界!
其實咁已經係一個不負責任同逃避現實既一種反應。
作者:
傻婆linG
時間:
2009-4-6 21:28:37
唔可以!!
身為公眾人物
做埋呢d咁既野!!
不過如果佢有心改過
就必定能夠原諒佢
作者:
hei__616
時間:
2009-4-8 09:21:12
5可以,佢教壞細路,同埋1次錯永遠都係錯,無得原諒!!!!
作者:
Ringo仔
時間:
2009-4-8 11:04:50
唔可以原諒:o
作者:
issac999
時間:
2009-4-8 12:57:38
可以al更係
作者:
小淫牛
時間:
2009-4-8 22:53:14
肯出來認錯,又肯改過自新,我接受!
作者:
豆豆
時間:
2009-4-14 16:07:46
歌手唔應該有特權,當正常人咁啦
歡迎光臨 AGAMES 討論區 (http://61.244.1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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